《江西省2017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较上年变化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省高招委、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地各高校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遵照执行。
《规定》与2016年相比较,主要变化有:
1、考试文具由考生自购自带。为满足网上评卷的答题要求,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2、优化志愿填报安排,调整录取工作周期。由去年的四次集中填报改为三次集中填报,将原第三次填报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合并到第二次一并填报。三次集中填报分别为:
6月24日9时-2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本科军事(国防生)、武警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以下简称军事类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6月29日9时-7月2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非军事类本科、国家专项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8月2日9时-5日17时:网上填报提前批高职(专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职(专科)、三校生高职批次院校志愿,期间允许考生对本次填报志愿修改一次。
3、完善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投档办法。改为: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单设院校代号,和一本统招计划列为同一批次,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代号高校均为无效志愿。
4、增加5A级青年志愿者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取消徒手画加试统一要求。以往报考建筑学、园林设计等专业,高校要求考生加试徒手画。但近年来,高校不再严格要求,一般为入学后再复试。对考生不再作加试徒手画统一要求,由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简章规定自行处理。
6、明确艺术、体育类专业和文化均不降分录取。
7、不再安排高职(专科)补录。明确所有高校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征集志愿录取。
8、强调考生纸质档案袋,考生不得擅自启封、拆阅。
9、明确录取后应征入伍的考生要及时向录取高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