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致2017年在赣招生高校的一封信

2017-05-18

  各在赣招生高校: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录取第一年,做好今年的考试招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崇高。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坚决制止虚假招生宣传和违规招生,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公平公正。

  高校在招生宣传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严禁弄虚作假。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在招生宣传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章程内容,不得夸大和渲染学校条件和所谓优惠政策,发布的招生简章、宣传广告和相关宣传资料必须与核定内容一致。

  高校在录取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高招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严格招生程序,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自行要求退档或改录其他院校;所有高校在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得再组织补录或换录。严禁不按规定、不按志愿、不按批次招生,更不得超计划招生。任何高校未经批准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不得与学生签订协议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严禁无序招生,严禁有偿招生,严禁欺骗招生,严禁信息泄露。

  最后,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帮助和支持、对我省考生的关心和厚爱。衷心祝愿各招生高校今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取得圆满!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