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55所高校将制定自己的大学“宪法”

2015-04-14

  4月1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江西省推进依法治教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上半年,江西55所公办普通高校将完成章程的制定任务。此外,江西将研究编写法治教育教材,并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今年上半年55所公办高校将制定章程

  据了解,2011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来,江西省教育厅大力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工作。2013年12月和2014年12月,江西省教育厅分两批核准了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13所高校章程。

  今年3月,江西省教育厅又专门召开全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推进会,要求55所尚未完成章程核准任务的公办普通高校,分三批次在今年6月20日之前报送章程核准送审稿,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这55所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加上此前已核准的13所高校,江西68所高校将拥有自己的大学“宪法”。

  据悉,此前核准的13所高校章程,确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模式,明确了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和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学术权利和民主权利。同时,在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方面,章程明确学校重心下移,向二级单位释放自主权。

  扩大家长对中小学办学活动的参与权监督权

  江西将大力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要求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发挥学术委员会、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中小学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有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

  同时,各学校将进一步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不断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据悉,目前江西省教育厅还印发了《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两个征求意见稿,待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实施。

  将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此次会议上,中国江西网记者还了解到,为切实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水平,江西省教育厅将在教育部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的省情教情,组织编写、审定宪法教育读本和法治教育教材。教材将采取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激发青少年学习道德规范和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同时,将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让青少年形成守法意识、养成遵纪行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通过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推动建立集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