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招考制度改革促公平
记者从3月2日召开的全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会上获悉,过去的一年,江西省农村考生通过地方专项就读省属本科一批次专业的有365人,初步形成了保障农村学生上省属本科一批次普通高校的机制。2016年,全省还针对贫困地区和农村考生录取国家专项2748人、高校专项375人、苏区专项700人,高招工作的4个专项计划共录取考生4188名,比上一年增加1282名。
在去年的高招工作中,我省深化制度改革,狠抓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在把好计划关上,要求省内外高校对招生计划的调整必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严禁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录取考生;在把好投档关上,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严格审核享受政策加分等优惠条件的考生、报考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的资格;在把好录检关上,加强了对退档环节的审核,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考生也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要求高校退档的要求。
据统计,2016年,全省普通高考报考36.06万人,录取考生29.32万人,录取率达81.31%;硕士研究生报考4.4万人,录取1.06万人;博士研究生录取357人;成人高考报名5.42万人,录取4.6万人,录取率达85%。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今年的高招工作将继续实行学校、县(区)、市、省四级审核机制,尤其将严把身份特殊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关。对享有优惠政策的考生,将重点审核其民族成分、是否农村户籍等信息,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优惠资格和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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