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18年司法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8-06-23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有关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8〕7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司法院校的提前批次录取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前批次录取的司法院校及专业

  (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

  (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司法信息技术、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专业。

  报考上述院校的其他专业不适用本通知。

  二、面试、体检、政审和体能测试

  按照有关规定,对报考司法院校提前批次专业的所有考生都要进行面试、体检、政审和体能测试,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婚。

  (一)测试时间为2018年7月2日—7月3日。具体

  测试时间:7月2日长春、吉林、四平、通化、辽源、梅河口;7月3日公主岭、白城、松原、白山、延边、长白山管委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测试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十一高中体育馆(长春市景阳大路2666号)。

  (二)考生参加测试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考生凭本年高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参加测试。友情提示: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都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不可带钉子鞋)。

  (三)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附件2)由各县(市、

  区)招生办转发至各中学或进入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下载。考生在接到各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所发参加测试的通知后,持《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到考生所在公安派出所或原报考中学(街道、村委会)进行政审。面试时,由考生本人将政审表交到司法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电话:0431—83311058。

  (四)吉林省司法厅将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用书面材料和U盘,在7月6日之前报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号14位,姓名、性别)。

  三、录取工作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在司法院校提前批录取专业考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基础上,按考试院录取文件要求向学校投放档案,择优录取。司法院校提前录取专业录取女生比例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未注明女生比例的不超过本校公布招生计划的15%。

  四、组织领导

  司法院校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等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政治部会同有关学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指导监督,测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为加强对司法院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司法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五、具体要求

  司法院校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招生部门及有关司法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招生工作的全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录取结果面向社会公布之前,考生数据信息属于保密信息,经手人要按相关工作流程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透露考生信息。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431—82750371。

  附件: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doc点击查看

  2.司法院校考生招生政审表.doc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