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招办就高考批次合并进行说明

2018-03-29

  近日,省招考委决定,从2018年起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合并。为便于考生和家长全面了解批次合并相关问题,昨日,省招办就此作进一步说明。

  批次合并后普通类本科批次线相当于上一年度“本科二批线”

  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主要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成绩来划定,我省普通类本科批次线原则上是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来划定的。批次合并后普通类本科批次线相当于上一年度“本科二批线”。

  我省在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后,设立“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自招线)。参照近三年本科一批线上考生所占比例取最大值,并结合当年考生实考人数,划出达到划线比例的最低成绩,该成绩即为自招线。自招线适用于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艺术类招生有调整

  2018年起,艺术类本科一批调整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调整为本科批。艺术类各批次院校志愿对应原设置不变。其中,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本科批包含除艺术类提前本科批录取院校外的其他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和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及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院校,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为: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

  体育类本科一批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

  体育类本科一批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本科二批院校志愿数保持不变;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

  本科一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不单设录取批次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作为16个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征集志愿为9个)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不单设录取批次。高校专项计划只面对符合专项条件的考生招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执行本科批次线。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作为16个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征集志愿为9个)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不单设录取批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