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高考首次采集指纹信息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下周起陆续展开。今年高考报名有诸多新变化:首次实行考生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并在网上选择所属报名点;首次实行现场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和指纹信息;首次实行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首次在网上输入“考生评语”。
11月14日,沈阳市招考办提醒考生,按时登录高考报名网站(网址:http://gkbm.lnzsks.com)选择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按时持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身份确认和指纹信息采集,及时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支付功能按时进行网上缴纳报名费。考生不按时进行网上填报基本信息,不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不按时进行网上缴费的均视为放弃高考报名。
高考报名增加“考生评语”
今年,辽宁首次现场采集指纹,而且在采集照片中特意强调了面颊特征。考生网上报名分“四步”: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网上缴费→各地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
今年考生信息中还新增了“考生评语”。按照省招办要求,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信息由报名点负责核准并输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交验各种证件,采集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完成缴费视为考生正式申请报名);各地招考办根据考生填报信息、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编排考生号),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报名信息以各地招考办最终确认为准。
辽宁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学负责,其他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
上一年度严重违规者不能报考
辽宁对异地考生的身份确认程序也更加细化。按照要求,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级中学学籍为三年(往届毕业生须具备辽宁省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在辽宁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辽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辽宁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不能报名的人员中,省招办明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丁宁
新闻伴读
考生在哪报名
请您看清楚
2015年沈阳市高考报名即将开始,考生应该在哪报名,请看清楚。
户籍和学籍在沈阳市的应届毕业生,所属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考生(无我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除外)、社会考生以及学籍在外地回我市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其所属报名点为户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朝鲜族用民族语言答卷的,市内五区“双语”考生,其所属报名点为皇姑区招考办,其他区、县(市)“双语”考生所属报名点为苏家屯区招考办。
学籍在沈阳市、户籍在我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回户籍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招考办报名并参加考试,方可享受相应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如不回户籍所在自治县报名、考试,则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录取照顾政策。随迁子女考生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往年少年班的报名地点指定为和平区招办,今年改为报名者可到学校所在的区招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