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残联关于做好2015年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5-05-06

  各市残联,绥中县、昌图县残联: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 学校2015年招生工作已经启动,将于4月22日进行三年制大专单独招生 考试,7月15日进行五年制大专单独招生考试。为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就读,各地残联要继续配合做好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严把关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深入到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利用媒体平台,特别是利用好网络微信平台等现代信息化传媒手段,加强宣传的广度。细致讲解,耐心宣传,点对点、面对面的开展工作,加强宣传的深度。

  指定专人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切实按照招生简章,详细掌握各专业的报考条件、所学内容、就业方向,指导学生结合实际选择适合的专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有就读意向的优秀特教及普教学校的毕业生。

  二、多措并举出实效

  继续总结经验,灵活采取如下办法:下发招生文件,召开招生宣讲大会,将任务落实。采取打电话和入户走访相结合,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工作,加大资助力度,增加报名人数,提高报到率。充分发挥各盲、聋、肢残协会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今年拟计划在外省录取 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将河北、吉林、黑龙江、山西、内蒙等省作为试点,各地残联要积极配合宣传,外省生源亦可计入完成任务指标。

  三、报名考试时间:

  (一)三年制大专自主招生

  报名时间: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4月20日

  考试时间:2015年4月22日

  (二)五年制大专自主招生:

  报名时间: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

  考试时间:2015年7月15日

  (三)中专注册入学

  报名时间:2015年1月3日至2015年9月10日

  面试时间:2015年9月10日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三年制大专:具有应往届中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普教及特教学校的学生。

  五年制大专、三年制中专:具有应往届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年满15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普教及特教学校的学生。

  (二)报名及考试办法:

  1.参加单招考试的学生需本人到本校报名采集信息。

  2.符合报考条件的视障、听障、肢体障碍考生除上述办法外,也可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或县区残联教就部报名。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我省统一组织的高职 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4.参加中考的考生,可通过辽宁省中招系统进行网上报名,8月10日前与学校联系确认是否就读,8月中下旬也可根据当地招办安排补报志愿;参加高考的考生填报志愿后,依据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报名录取,可参加统一征集志愿。

  5.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自备铅笔、炭笔、炭条(4开素描纸画板或画夹由考场提供)。

  6.书法考试耗材及工具由学校统一提供,考生无需自备。

  (三)报名要求的材料:见2015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附件3)

  五、其他

  录取考核办法参照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后将按规定统一进行入学资格的复查,届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初高中(或中专、职高)毕业证书原件、残疾证明材料(残疾人证或当地残联指定医院出具的残疾证明)。凡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不计入各市招生工作成果。

  六、联系方式

  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教就部郎欢024-86932050langhuan1982@163.com

  辽宁特殊教育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张起家024-24791718

  sczz24810091@163.com

  传真:024-24791717QQ群:143944009

  招生热线:024-24791718/4006123436

  附件:1.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任务分配表(略)

  2.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名登记表(略)

  3.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略)

  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二维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