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8年入学高中生将迎“3+3”新高考模式

2016-04-18

  辽宁2018年入学的高中生也就是目前就读初一的学生们将迎来全新的高考。

  全新的“3+3”高考模式将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加文或理综合考试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机会。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在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4月8日,辽宁省政府出台《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针对“3+3”模式的高考改革细则,2018年6月底前,辽宁还将制定并公布《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届时等级性考试时间、分数核算等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将有明确答案。

  此外,方案中还包含了中考、职校分类招生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内容。

  高考三科成绩可以自己选择

  在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文件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调整我省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也就是说,现在上初一以及之后的学生将赶上新政。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各为150分。

  不分文理科,外语考试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考生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高校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按照全国统一高考时间施行。

  学业水平考试分两类

  文件明确,我省将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也就是说,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考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录取的参考。为了与新高考方案相适应和衔接,我省将对现有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进行修订和完善,新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语文(含民族语文、汉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同时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赋分。

  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包括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等级性考试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细则2018年6月底前公布

  省教育厅表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暂提供一次考试机会,并逐步过渡到条件成熟时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辽宁等级性考试科目采用的是百分制,但每个等级的分差还未确定。选考成绩计入总分的前提是确保公平和科学,每个学生选择的考试科目不一样,不同学科考试的难易程度不同,因此成绩不能直接进行比较或简单计入总分,必须转换。曾有专家建议辽宁的赋分方式可以从满分开始,每5分或3分为一个等级。

  文件明确,2018年6月底前制定《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这也就意味着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如何划分等级、如何折算赋分等关键性问题都将在《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中给出明确细则。

  综合素质作为录取参考

  文件指出,健全和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构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状况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合理确定评价的内容,将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如实记录并提供给高校招生时使用。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将在已经实施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修订和完善后的新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行。

  2014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大方面,并指出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评价程序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以确保评价真实有效。

  辽宁今年三本并入二本录取

  文件提到,辽宁将继续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从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设置,统一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并到二批本科。

  根据国家要求,未来高考录取批次要逐步取消。辽宁省著名报考专家姜海峰表示,取消批次以后,考生心理上不再有一本、二本、三本的界限和障碍,所有高校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招生,更有利于高校的优质专业招录到优质生源,学生和家长将不再有被批次“绑架”的心理,也更有利于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预计取消批次以后,某些普通院校的优势专业分数将大幅提高,一些名校的普通专业分数则会有所降低。

  中考要建立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2013年沈阳印发了《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调整方案(试行)》,从2015年开始,初中毕业生实行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从2016年开始,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既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重要依据,也是初中毕业生的毕业成绩。

  省重点指标到校超过10%招“全优生”

  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比例。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从当年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教育业内人士认为,以前是没有将指标到校一部分名额分配给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学生这类政策的,这是一种突破,是与高考改革相对接的,尤其是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相对接的。

  一位高中学校校长建议,综合素质评价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比如能否将评价做到过程化可视,比如学生在社区服务或做社会志愿服务,能否通过视频等手段进行过程性记录。

  高职招生五种方式可考高职

  文件要求,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改进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条件,扩大单独考试招生院校范围和招生规模; 完善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已出台《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的基础上,2017年,通过分类考试方式录取的学生数达到当年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其他

  普通高校、高职、成人高校学分转换

  建立考生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考试录取有关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2016年出台相关政策和方案,2017年进行试点,待成熟后全面实施。

  建立健全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我省重点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招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的农村学生,进一步完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逐步形成保障我省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可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大致均衡的原则,试行学区化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