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0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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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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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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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上海市杨浦区营口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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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东沪校区:上海市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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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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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职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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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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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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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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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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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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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都限招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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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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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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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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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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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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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并按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按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为准。)
2、专业投档原则:分数优先,按考生高考成绩及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对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计划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总分相同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进行排序,即若数学同分看英语,若英语同分看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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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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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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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沪教委财【20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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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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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700元 — 1200元(4人间 — 8人间)。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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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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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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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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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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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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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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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办: 021-65502660 、6549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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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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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021-65483431;纪委:021-65485551转3363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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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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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mic.edu.cn或www.smiczb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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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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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困难学生伙补和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相互补充、相对完善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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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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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第一年在校东沪校区就读;第二、第三年在校本部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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