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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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
校 本 部: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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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长桥南街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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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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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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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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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只招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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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没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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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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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1.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3.上海市投档比例为1:1.05;外省、区投档比例按各省、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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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 |
每生每学年870-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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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
证书种类 |
学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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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
021-65742913(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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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
021-65884351(纪检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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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
http://cgxy.shum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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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如磊城奖学金、东嘉设计奖学金、兴安奖学金、磊城助学金、市政新星助学金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