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5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松江  车亭公  1788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语种不限,其他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专业填报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高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2000 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7803530、021-57803531 
十三、投诉电话
021-57803607
十四、网址
www.lidapoly.edu.cn    www.lidapoly.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