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5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0年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5225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美术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美术统考(联考)专科合格。文化成绩达艺术(专科)录取控制线,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一般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文、理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文理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确认:按考生所填报本院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填报专业计划录取满,愿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计划未满的专业。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费 (2005)026号】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费 (2005)026号】
住宿费标准
男生(六人间)每生每学年1800元,女生(四人间)每生每学年2200元【沪价费(2005)02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
总机:021-57480000转1103,2321,2322    传真021-57486576
招生直线:021-57485013 / 57484727;       15316709180 / 81 / 82 / 83 
十三、投诉电话
021-57485015
十四、网址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助学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帮助。本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