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0年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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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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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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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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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5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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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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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高职 □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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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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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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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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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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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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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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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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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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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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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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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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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类专业:美术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美术统考(联考)专科合格。文化成绩达艺术(专科)录取控制线,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一般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文、理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文理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专业确认:按考生所填报本院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填报专业计划录取满,愿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计划未满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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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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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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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费 (2005)026号】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费 (2005)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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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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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六人间)每生每学年1800元,女生(四人间)每生每学年2200元【沪价费(2005)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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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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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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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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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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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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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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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机:021-57480000转1103,2321,2322 传真021-57486576
招生直线:021-57485013 / 57484727; 15316709180 / 81 / 82 /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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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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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748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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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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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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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助学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帮助。本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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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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