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0-04-18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0年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南汇科教园区勤奋路一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根据各专业的计划数,和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4、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外语、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021-6802077268020761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院长办公室:021-68020823

十四、网址

www.etop.com.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具体如下: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2)学校与中国银行签订协议,可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学贷款。
3)学校的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可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指导。
4)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基金,对特困学生给予各类困难补助,包括: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