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商学院招生章程(全国统考)

2010-04-18 来源:上海高考网

一、学校全称

上海商学院

二、校址

徐汇校区:    上海市 徐汇区 中山西路2271

奉浦校区:    上海市 奉贤区 奉浦大道123

国权路校区:  上海市 杨浦区 国科路75

交通路校区:  上海市 普陀区 交通路1933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本科)专业限招日语、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院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每一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在100%--105%比例之内投档,其他省市在120%比例之内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下列5个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酒店管理(本科、喜达屋集团订单)专业实行进档后、录取前面试。上海考生须到本校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71号)接受喜达屋集团的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合格者才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他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外省市考生实行进档后录取前,由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并由喜达屋集团与考生进行网络视频面试,合格者才可参加本专业录取。不合格者按其填报的其他专业依正常程序参加录取。有意报考本专业的外省市考生须预先做好QQMSN账号申请及视频设备安装等事项。

2.英语(本科)专业要求上海市考生“英语”口试成绩≥C级。外地考生只要求有口试成绩。

3.日语(本科)专业要求上海市考生“日语”或“英语”口试成绩≥C级。外地考生只要求有口试成绩。

4.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报考录取要求:上海考生的美术类三门专业统考总分须≥270分、文化考试中英语单科成绩须≥55分(对专业成绩位居报考学生前10名或录取总分位居前5名的考生,英语单科要求可降至50分),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1.7,文理考生按录取总分一同排队,择优录取。外地考生的美术专业统考总分达到当地本科要求、英语单科成绩≥55分,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5.应用艺术设计(专科)专业报考录取要求:上海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文化考试中英语单科成绩须≥50分,录取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本校不实行级差分。同批次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择高分录取的办法。

    同分处理:文科录取时按英语-语文-数学顺序比小分高低;理科录取时按数学-英语-语文顺序比小分高低。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科或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招办:021-54252879(直线+传真)  64870020(总机)-1124(分机)

十三、投诉电话

纪委监察室:021-67105474(直线)

十四、网址

www.sbs.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所有录取新生全部住宿。如需走读,须向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走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