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0-04-19 来源:上海高考网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3892-3928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高招办的规定。录取以省(区)、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确定文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安排,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
如总分相同,文科以语文成绩高低,理科以数学成绩高低,若再同分以语、数成绩相加高低处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800元  【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8966900、 021-58965751
十三、投诉电话
021-51921309
十四、网址
http://www.min-yuan.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