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束

2009-08-10 来源:招考无忧

  参加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共7.38万人(含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两校“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预录取参加考试的考生961名,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参加考试的考生314名)。有673所高校(本市64所,外省市609所)参加本市秋季招生录取,招生计划共60392名(不含未作分省艺术专业招生计划部分),实际录取考生61240名(不含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两校“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录取考生953名),完成招生计划的101.40 %。录取考生中,本科45515名,占74.32%,专科15725名,占25.68%;本市院校录取51906名,占84.76%,外省市院校录取9334名,占15.24%。外省市院校录取考生总人数与去年持平,但占录取总人数比例较去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

  今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如下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方密切配合

  市委、市政府等各方面领导高度重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在考试、阅卷及录取期间,各级领导先后到现场检查相关工作,并提出明确指示和要求;各招生院校、区(县)招办团结协作,掌握时间节点,及时上传信息。在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配合下,今年的招生录取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细化操作,巩固平行志愿改革成果

  在去年顺利实施平行志愿改革的基础上,加大硬件投入,完善投档录取软件,在可靠、可行、安全、稳定、准确上下功夫,更好地为招生院校服务,确保录取工作在技术保障、设备配置、安全环境运行上万无一失;精细化操作,维护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风险,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满意度,实现了既定工作目标,取得了考生、高校、社会等多方满意的效果。

  三、严格执行政策,促进“阳光工程”

  贯彻执行招生工作“八不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严格录取程序,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公示和录取。严格执行本市既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办法,严把计划关、投档关、录检关,并积极监督各招生院校按其公布的招生章程实施录取,确保了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地进行,使本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成为“阳光工程”、“人民满意工程”。

  四、主动公开信息,宣传准确有度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凝聚网络和媒体力量,构筑立体宣传网络。录取前,客观、详细地向考生宣传介绍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投档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准确、充分地解释政策。录取进程中,及时编发相关问答、公开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信息,积极、主动地与媒体合作,共同营造正面、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继续实施报考外省市院校优惠政策

  本市报考外省市院校优惠政策继续发挥作用,考生主动报考外省市知名院校积极性较高。今年,3个批次共有1982名考生享受到报考外地院校的加分投档政策而被外省市院校录取,第一批、第二批本科享受到外地院校降分投档录取优惠政策的考生也有351名。

  六、关心肢体残疾、盲人弱视考生,体现社会关爱

  关心肢体残疾、盲人弱视考生,帮助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身体残疾考生进入相应报考志愿高校学习,体现了全社会对这部分考生的关爱。今年28名肢体残疾考生中上线考生有24名,除1名考生放弃高职(专科)征求志愿填报外,3名被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10名被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5名被录取到高职(专科)专业,3名被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1名被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还有1名被特殊教育专业单招录取;6名弱视考生中有5名被本科院校录取,1名被批准本科试读一年。

  七、着力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满意度

  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着力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结合录取工作进程和舆论关注的实际,适时发布有关录取政策、录取情况、助学通道等信息;加强和改进招生服务,为考生提供便利、及时、多渠道、免费的录取信息查询,今年每个批次的录取结果查询都十分顺畅,没有出现拥堵现象,极大地方便了考生;进一步完善了招生信访、咨询服务体系,耐心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积极沟通、快速反馈,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考生和社会对高招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