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股份2019年招飞简章(湖北省)
一、拟招收计划、范围、条件:
(一)拟招收计划:45名(国航15名,其中5名送培学校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0名送培学校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航系:山东航空15名、深圳航空15名,送培学校均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招收范围:在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天门市、仙桃市、随州市招收2019年男性高中文理科毕业生(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只招收理科毕业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文理兼收,其中文科名额6人)。
(三)年龄在16—20周岁(1999年8月31日至200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高168—188厘米;双眼近视度数≤450度;体重符合民航招收空勤学生体重指数标准。
(四)政治及身体条件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生的相关要求。
(五)高考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外语限考英语,录取时按教育部及民航局划定的招飞录取分数线及英语单科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初检面试合格后,对学生进行招飞体格检查及背景调查,两项全部合格者参加2019年全国高考统一考试。
三、考生在填写高考志愿时,需报考提前录取批次的飞行技术专业。如本人未被飞行专业录取,不影响考生填报的其它院校、专业的正常录取。
四、送培院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飞行技术专业。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直属中国民用航空局,其前身是1956年5月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毛泽东主席任命军政领导的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经过近60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全球飞行训练规模最大、能力最强,在国内、尤其是世界民航有着极高影响力的全日制高校。学校网址:http://www.cafuc.edu.cn/。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理工类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之一,“中俄交通大学联盟”成员高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建设。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学院于1993年9月28日由中国民航总局和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共同创建成立。飞行学院招生规模从2002年的60名增加到2005年的243名。至2005年,委托学院培养飞行员的有国航等五家航空公司,在籍飞行学员已达572人。学校网址:http://www.nuaa.edu.cn/。
(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ihang University)简称北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为国际宇航联合会、“中欧精英大学联盟”、“中国西班牙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成员,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后全国第一批设立研究生院的22所高校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学校网址:http://www.buaa.edu.cn/
(四)飞行技术专业
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具备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飞行性能与操纵原理等方面知识,能在民用航空公司从事民航航线飞行驾驶,并且符合国际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标准和营运管理的高级飞行技术人才。飞行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过考核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国际标准的商用驾驶执照、仪表等级资格等相关资质证书。
飞行学生实行公费培养,学生在校理论学习期间只需按照国家教育部标准缴纳学杂费等相应费用,飞行培训费由公司承担。如学生在国外航校进行学习训练,公司承担在国外航校学习期间食宿等相关费用。学生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后,分配至国航、山东航空、深圳航空从事民航飞行工作。
五、报名面试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国航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见附件)、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底版)、平时戴眼镜的人员需携带标注双眼视力的配镜单。
(二)湖北地区招飞面试安排
国航招飞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公众号“国航招飞”。
湖北地区招飞咨询:武汉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186号,联系电话:027-61872356,17386017162。
报考国航股份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自荐标准
报考国航股份飞行技术专业的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8厘米;
2、视力低于0.1(C字表)、斜眼、色盲、色弱;
3、心血管系统疾病;
4、慢性胃肠道疾病;
5、严重传染病:HBsAg阳性;
6、慢性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7、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8、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9、晕车、晕船;
10、明显口吃;
11、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2、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13、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寻麻疹等;
14、活动性肺结核;
15、较重的砂眼或倒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