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如何让高校和考生获得更多自主权
“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最重要的制度改革之一。目前,上海和浙江两省市的改革试点进入尾声,录取工作接近完成,整体平稳,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这么一场重大的教育变革,涉及的方面非常多,非常复杂,我们需要通过实践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7月26日,一场名为“高考改革实践与展望”的研讨会在上海百年老校格致中学举行,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首先点题。
2017年是恢复高考40周年,因浙江、上海开启“新高考”而被称为“新高考元年”。恢复高考40年,高考制度经过了哪些阶段、发生了哪些变化?“3+3”的新模式对于考试、招生、中学教学有什么影响?“新高考”是否让考生和高校有了更多选择自主权?
在一天的会议中,150余名地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专家学者、一线教学管理者,以多元的视角,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讨论。
“3+3”让学生从“农耕”变“游牧”,可按爱好选学科
上海格致中学校长张志敏谈到2017年“新高考”的变化时说,中学不能简单地用应试方式来应对新高考,教学管理跟以前完全不一样,教学的方式要改变。
在高考改革的引导下,格致中学重构了“新四类八群”百门课程体系,包括公民人格类、科学认知类、生涯发展类和创新记忆类四大课程。
张志敏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过去我们的学生是‘农耕民族’,每天到学校,到一个固定的场所;现在学生是‘游牧民族’,可以选择到哪个地方去看看风景,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小鬼当家’。”
张志敏认为,现在教科书上的内容绝大部分是过去式,简单地用过去的知识去应对不可预知的未来世界是不可取的,“所以必须从课程入手,改变以单科教学作为唯一教学目标(的状态),课程要整合。这种整合是‘新高考’为高中改革提供的一种道路。”
浙、沪“新高考”改革通过增加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极大地增加了高考的多样化和学生的选择。以考试科目为例,上海学生在语数外之外的6门中选择3门考试,学生有20多种不同的科目组合可选;浙江学生在语数外之外的7门中选择3门考试,有35种不同的科目组合。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3+3”科目改革是本轮高考改革最核心的内容,通过增加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扩大学生的科目选择权、课程选择权、考试选择权和学校选择权,使得学生有获得感。
“我们也应看到,理论上‘新高考’给学生增加的权利在实践中有待进一步落地,许多学校提供的科目选择还无法满足所有学生的需求,社会还是过度关注高考总分和状元,这些功利性的应试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整体教学。”熊丙奇建议,要规范学生选科数量,把科目考试时间调整至高三,不对高一、高二的正常教学产生影响。
张志敏也认为,“3+3”考试模式下,存在博弈成分,有的学校和考生会寻找考试技巧,这些都需要在制度上进行相应完善。
高考改革不是简单的考试科目改革
国家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监测中心副主任胡平平梳理了自1952年我国建立统一的高考制度以来各个阶段的特点,特别是1977年至今这40年的政策制度变化情况。
她将这40年划分为4个阶段:从1977年到1984年是恢复重建阶段;从1985年到1998年是改革探索阶段,实行了保送生制度、引进了标准化试题,在这个阶段随着高考选拔性特征的凸显,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严重;1999年到2009年是深化改革阶段,高校收费、“3+X”考试、分省命题开始实行;从2010年到现在,逐步取消各类综合加分、从分省命题回归统一命题,从2017年开始浙江、上海迎来“新高考”,这是综合改革新阶段。
“都说高考是为了选拔人才,仅仅就是为了选拔人才吗?”胡平平认为,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我们还要思考如何不断完善这一制度、真正解决“培养什么人”和“如何培养人”的问题,并起到引导作用。也要思考,财力贫乏地区的高中如何解决“新高考”所需要的师资和场地等问题,如何规避新一轮高考的种种应试弊端。
“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才、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教育部全职委副主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刘延申认为,高考制度总体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被社会认可,但是存在一些社会反应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
刘延申特别强调,2014年启动了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试点,目的是到2020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但是,这场高考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人们普遍关注的考试科目改革,还有很多其他措施: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业计划,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考试的政策措施等。
一直从事高考改革研究的厦门大学教授、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则认为,“新高考”是恢复高考40年来最大的一次改革,是全面系统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以前的改革基本是单向的。
刘海峰认为,浙江省的改革牵涉面更广,考生多,改革复杂性比上海更大。
“如果改革成功,可以带来不少效应。这次改革好处很多,挑战性也很大。”刘海峰提出,“改革取得成效,值得推广,可复制,如果有什么值得改进的方面,就应该加以科学调整。”
他希望:“上海和浙江高考改革能够为高考改革提供经验,改变原来大一统、相对刻板的高考制度。但是又不要伤及公平,因为越复杂,对弱势群体,尤其农村家庭考生越不利。所以在公平和科学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如何兼顾两端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三位一体”增加高校选择自主权
2011年开始,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开始试点“三位一体”招生,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高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三方面的评价结果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年只有260个计划名额。
7年来,以杭州师范大学为例,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如今艺术类和体育类校测部分占到60%。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翁灵丽认为,“三位一体”打破了高考“一考定终身”制度,有利于高校获得更大的招生自主权。
现在有50多所院校在浙江省内进行“三位一体”招生,2017年计划招收8000多人。2012年南方科技大学也开始实行“三位一体”招生,今年上海有9所大学、山东省有10所高校进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
从2011年到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中,农村和城镇学生的数量逐渐接近,明显优于自主招生和保送生中这两部分学生的比例。通过数据,翁灵丽也看出,“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在学业表现、综合能力、就业质量等方面有明显的优势,“三位一体”还能倒逼高校进行专业调整。
“‘三位一体’同学高考平均分比统招同学低30分左右,但在沟通表达、组织协调、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高于统招生。”翁灵丽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入校一两年后,“三位一体”招生学生的学习表现和各种评优奖励也高出统招学生。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院长吴敏曾担任浙江大学招生处处长,他对前几年考入浙江大学的各省市学生作了统计,发现“应试教育做得好的学校,学生发展的潜力越差;素质教育做得好的学校,学生发展的潜力越大。”
吴敏特意关注过河北省一所超级中学的考生,这所学校每年有二三十名学生考上浙大。他把这部分考生的发展情况与该省另一所中学的学生对比,发现来自这两所学校的学生在大学四年的获奖情况和大学本科毕业后深造率的差距非常大,另一所学校的毕业生远远好这所超级中学,差距达10%以上。
有了这些观察,吴敏很注重挑选综合素质好的学生,而不是单纯信任分数。浙江大学从2014年开始进行“三位一体”招生,当年确定了相对冷门的18个专业,并制定了笔试加面试的选拔方式。
“高考改革要注意中学的多样性,改革要着眼于大部分学生和大部分中学。”吴敏同时提醒注意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公平性问题,规避唯分数论,特殊专业可以提出对测试科目的偏重。此外,面试笔试分数在综合评价所占的比重如何,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客观存在的差异如何来平衡,这些问题都需要思考和探讨。
长期从事教育考试研究的熊丙奇认为,“三位一体”改革是当前高考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熊丙奇通过观察浙江高校“三位一体”招生的数据以及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招生数据发现,综合素质评价和自主招生对农村孩子更有利。在统一考试中,农村孩子的平均分数要低于城市孩子40分。如果“三位一体”招生大幅度增加名额,可避开很多考试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