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1年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报名办法问答
报名条件
1. 考生报名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其他符合市教委文件(沪教委学〔2010〕106号)规定的非本市户籍考生。
(4)18至24周岁男性公民须经查验兵役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除外)。
2. 哪些人员不能报名参加高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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