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涉农专业高职生学费减免2/3
“十二五”期间,上海市农委将设市农业青年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青年农民的培养、奖励;2011年秋季起,上海市高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将由7500元/年减为2500元/年。基层各类涉农人才申报中、高级职称,将放宽或取消在论文、专著、外语等方面的要求。近日,市农委主任孙雷上门答复了台盟市委提案 《关于加强上海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建议》。
台盟市委今年两会提交了 “关于加强上海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建议”,以求突破“农村留不住人”的怪圈。给予种养能手、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能人、实用人才辅助人员充分的成长空间。
台盟市委提出应设立农业青年人才开发基金,鼓励本地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外地青年投身农业种养和经营,投身农业科技发展与创新。市农委明确答复,“十二五”期间将积极与市财政协调,设立市农业青年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各相关区县也将设立农业青年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配套市农村青年人才开发项目和区域人才开发项目。并完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的扶持力度,从科技、信息、金融、法纪、办证、培训、奖励各方面出台优惠政策。
考虑到目前涉农院校专业来自农村困难学生比较多,台盟市委建议落实《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中关于减免涉农专业院校学费的有关内容。市农委表示,在减免上海市中专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基础上,2011年秋季起,上海市高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将由7500元/年减为2500元/年,减免的5000元/年学费由政府财政给予补贴。
针对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实效性不强、人才评价标准模糊的问题,台盟市委建议要根据农业实用人才队伍自身的规律性,因材施教,按需培训,并细化培训模式和评价体系。市农委表示,将在全市大力推广 “学校出菜单、企业出订单、政府来买单”的培训模式,实施100%的经费补贴;探索实行“培训券”制度,使上海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更有实效。在人才评价体系方面,将建立以能力为本、业绩为据的实践评价机制。对基层各类涉农人才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放宽或取消在论文、专著、外语等方面的要求,重点评价其实际贡献和劳动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