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13项阳光治校和15项专项治理任务
从21日召开的教育部直属机关2012年反腐倡廉任务分工会上获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热”、改制校“公办”体制收取“民办”费用、各种乱办班和中小学补课收费,以及高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和学术诚信等问题,教育部今年将以反腐倡廉“组合拳”的形式,展开综合治理。
据介绍,此次分工会将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分解为5个方面53项重点任务,其中阳光治校13项、专项治理15项。对于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教育部今年将着力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指导和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乱收费问题、义务教育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化解“择校热”现象;努力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对于不符合“五独立”要求的改制学校,今年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坚决查处“假改制、假清理、走过场”问题,加快改制校清理规范进度。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出席会议并讲话。王立英指出,今年,我们将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双重考验下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纯洁,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近年来,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依然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将达到4%。投入增加,体现了中央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心,同时也考验着我们的监管能力。如何分配、管理、使用好教育经费,对党员干部的纯洁性提出了更高标准。2010年,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各省(区、市)和81所高校实施425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改革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面全面展开。目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推动改革、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加快发展,这些都对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出了新要求。
王立英强调,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要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一是加强党性教育,保持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纯洁。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教育改革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中央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做到治理结合,一方面要“治”,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另一方面要“理”,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规律性,把专项治理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四是大力开展阳光治校,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重点抓好科研经费监管、校办企业监管、政府采购和学风建设等方面工作,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防治“小金库”等长效机制。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李卫红主持会议。李卫红说,今年直属机关反腐倡廉工作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在落实的具体工作中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理清思路,细化措施,加强督导,确保落实。各承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尽快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日程,深入研究,逐项明确牵头负责人和具体落实处室;要明确分工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