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分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公布 招生名额增至3400人
上海市教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09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2009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招生名额总体控制在3400人以内。具体名额根据招生学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并另文下发。
值得关注的是,与2008年相比,2009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的招生名额有所增加,招生名额占今年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生总数的比例,也较去年有所扩大。
2009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的报名条件和2008年相同,报考对象为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09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以及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上海籍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09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但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
考生须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报考资格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
各招生院校于4月20日、21日接受考生报名。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办理相关手续。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
2009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继续采用2008年招生考试方案,即不进行全市统考,由各招生院校依法自主组织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9日。
各招生院校原则上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对没有证书的考生,招生院校将组织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相关要求将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
■ 新闻背景
实施升学引导 拓宽就业渠道
为切实做好2009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有效应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今年年初联合下发通知,提出要实施六个专项计划,拓宽就业渠道。其中,实施引导升学计划位列六个专项计划之中。通知中指出,2009年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的计划数增加到3400人,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增加到2.73万人。
根据教育部最新出台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期满可享受升学优惠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此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还可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