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14年起高校应发布就业质量报告

2013-12-08 来源:高考网

  记者张维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对招聘活动的规范管理和招聘信息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通知还要求,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加强就业信息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严禁任何形式的就业率造假,引导学生及用人单位诚信签约。积极协调劳动监察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各类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通知明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从2014年起,各高校要逐步发布本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在校园网、就业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或其他媒体上公布。加强就业状况反馈和引导,将就业状况作为有关经费安排、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偏低专业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