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省份2014年起解决异地高考 12省份13年已实行
国新办20日举行“农民工工作情况”发布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杜柯伟介绍,2014年起将有北京、天津、上海、陕西等18个省区市组织实施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
“截止到2013年年底,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一共1277万人,占到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9.3%。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采取的是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在公办学校就学的比例,2013年达到了80.4%,比2012年略有提升。”杜柯伟介绍,如果算上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额的方式,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保障随迁子女就学的比例已经达83.5%。
杜柯伟说,2013年河北、辽宁等12个省区市组织实施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人数不多但意义重大。2014年开始解决的有18个省区市,各地都公布了实施方案。
综合《法制晚报》等
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
2013年全国已组织实施的省份(12个)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
2014年起开始解决的省份(18个)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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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随迁子女就读人数
2009年 997.1
2010年 1167.17
2011年 1260.97
2012年 1393.87
2013年 1277
单位:万人
随迁子女在陕高考 这些事情需要了解
2013年11月12日,陕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该细则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0年12月31日自行废止。2016年之前,继续执行考生本人高中连续学籍及户籍均在陕满3年的规定。
1个条件必须符合
自2016年起,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调整为:截至高考当年,高中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高一开始,就要在我省高中注册学籍、连续就读3年,并获得陕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3个条件需要符合其一
如需在2016年-2020年期间在陕参加高考,则截至高考当年的8月31日,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居住证时间和取得常住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