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试院提醒:高考考场内考生不得互借设备

2009-06-04 来源:招考无忧

  2009年秋季高考将于本周日开考。今年参加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总人数为73800余人,全市共设立22个考区、114个考点、3127个考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注意事项,提醒考生务必带好双证不要迟到。

  考试院提醒:考生出门前不要忘记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若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外语考试14:30考生入场,14:45开始分发答题卡、禁止迟到考生入考点;考生交卷离场的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生答题卡上涂点必须用2B铅笔,千万不要用圆珠笔、钢笔;在试卷上使用铅笔答题不予评分;网上评卷的语文、数学、政治、历史四门科目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答题,答卷的扫描图像最清晰,数学学科作图可用铅笔;所有科目的答案必须按要求书写在规定地方,书写在草稿纸和试卷上明确表示 “此页答题无效”处的一律不予评分。

  此外,听力考试使用的电子设备必须备足电池,能正常运行,听力考试完毕后,考生应立即取下耳机。考生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录放设备、涂改液和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考生之间不得相互借用有关设备。

  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兑现自己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