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5项举措: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

2014-07-09 来源:

  7月8日上午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教育部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当前,2014年高考工作进入招生录取阶段。据了解,高考前,教育部会同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召开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公布了教育部以及各省(区、市)2014年高考举报电话。录取前,教育部又专门召开了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

  续梅说,目前看,高考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今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最近媒体报道的高考替考和体育加分造假等,说明社会各界更加关心教育公平、考试公平,监督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了,教育部对此表示欢迎。我们始终坚持一个态度,就是真诚地希望社会各界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对近日发生的河南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案件,河南、辽宁个别中学高考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续梅表示,教育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分别赶赴河南、辽宁、湖北等地指导督促查办工作。这些地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公安、体育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开展核查工作。

  关于河南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事件,续梅说,今年媒体曝光杞县、通许县替考事件后,河南省招办立即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联合调查。目前已查明杞县、通许县替考事件涉案人员共计35人。其中,被替考考生10人,“枪手”11人(涉及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中介3人,涉嫌舞弊考务人员9人,其他相关人员2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教育部已责成有关高校在查清事实后,对于在校大学生“枪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教育部已要求河南省对被替考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对于教育系统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出公职。同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实行严肃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河南、辽宁部分高中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续梅表示,教育部已要求河南、辽宁认真调查,对举报反映高考加分存在问题的将进行彻查,绝不姑息;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教育部还要求高校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结果的监督检查,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对于在复核中不达标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倒查追责。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定进一步减少和清理高考加分的政策,重点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续梅说:“教育部再次重申,对有关案件要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一个不漏、零容忍;对参与舞弊考生何时查实何时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由学校予以追回。”

  续梅介绍,为切实维护2014年高校招生公平公正,教育部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督促河南、辽宁等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继续严肃查处有关案件,严厉打击各类替考、加分资格造假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教育部已设立24小时高考监督举报电话66092315/66093315,欢迎社会和媒体监督举报。我们将实行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公开一起,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媒体通报。要让作弊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三是加强高校的录取工作管理。今年,教育部将实施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办法,切实把好招生录取关。长期以来,高校录取通知书都在加盖高校校章后寄发。为了建立高校招生责任制和问责制,2014年教育部首次要求高校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制度,录取通知书除加盖高校校章外,还应有校长签名,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录取通知书全部由校长签发,各高校签发人名单今天将在教育部网站公布。下一步,教育部将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中央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及时公布所属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四是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督查。教育部近期将组成若干督查组分赴有关地方开展督查,继续深化“点招”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自主选拔录取等特殊类型招生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招生计划、录取管理、高考加分和信息公开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是出台高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前期,这一办法已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尽快发布,适用于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