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上调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增2000元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指出,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其中,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上调2000元。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全国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此项规定一直执行至今。这一政策规定是在当时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刚刚起步的情况下制定的,基本满足了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032亿元,惠及约1000万名学生。近年来,一些省份陆续上调了本专科学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部署,研究生教育也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上限已难以满足学生需求。同时,原来统一设定的全国总体20%的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未能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在不同区域和院校间的分布差异。为更好地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需求,决定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进一步细化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
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在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定位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上述贷款额度基本可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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