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负责人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教育部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1:请简要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审议。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并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可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凝聚了各方智慧。
问2: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1977年,中央决定恢复高考制度,这一重大决策使1.3亿人通过高考接受高等教育,千百万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因此,这次改革在保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稳定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问3: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立足基本国情,着眼长远发展,着力把握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确保公平公正。把公平作为第一要求,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体现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实施。
问4: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在少数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问5:如何缩小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
答: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差距。自2007年以来,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这一差距,已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为76%,最低省份录取率达到70%,两者的差距由2007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至6个百分点。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举措,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一是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二是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三是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到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问6:如何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机会?
答: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学生考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为此,这次改革主要采取两项倾斜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这项计划2012年开始实施,当年安排1万名,2013年扩大到3万名,2014年扩大到5万名,覆盖22个省(区、市)的832个贫困县。二是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通过以上举措,力争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问7:对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何考虑?
答: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是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这次改革的重点:一是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二是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三是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问8:为什么要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如何实施?
答: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在近年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考试的规范性、安全性、科学性和公信力。一是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二是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三是要求各地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问9: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什么?如何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答:开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规范评价的内容、程序,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程序公开公正。一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二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三是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问10:为什么要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下一步是如何考虑的?
答: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实行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分类招考,有利于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便于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这次改革提出了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措施。一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二是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三是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问11:如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答:考试内容改革至关重要。为更好地满足高校招生选才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在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4项措施:一是科学设计命题内容,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三是提升命题能力,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四是提高命题质量,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保证国家教育考试的正确导向性和社会公信力。
问12:对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有何举措?
答: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就实行考试加分政策,一类是补偿性的,一类是鼓励性的。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特别是资格造假等问题。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教育部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问13:如何进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的初衷是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2003年开始启动试点,目前试点高校共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2013年选拔录取了2.5万人。总的看,这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次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措施。一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二是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四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五是从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问14: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将有哪些变化?
答:这次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三是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五是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六是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七是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八是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问15:这次改革将如何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
答:全面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采取3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大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信息,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诚信制度和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三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问16:为什么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主要试什么?
答:高考综合改革涉及到考试科目和高校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主要目的是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重点进行两个方面的探索: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试点省(市)的其他在校高中生和没有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高中生,仍实行现行高考办法。
问17: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何考虑?
答: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深刻学习领会精神。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三是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四是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时间表,及时研究出台配套文件,细化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试点。密切跟踪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确保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