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2017年军队院校和公安院校招生军检公安面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6-06

  宁教考院普招〔2017〕88号

  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为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公安院校招生军检面试工作,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公安部、教育部的要求,经与宁夏军区、自治区公安厅研究,现将2017年我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招生军检公安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军队院校、公安院校招生军检公安面试工作由宁夏军区、自治区公安厅分别负责并组织实施,宁夏教育考试院进行监督。军检公安面试工作在银川市统一进行。

  二、凡填报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均须参加军检公安面试。

  三、考生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检公安面试。

  1.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军检面试。参加军检的考生须提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下载或在考生所在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政审表格,做出政审鉴定。参加军检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张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宁夏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志愿表一》(考生自行打印)到军检现场报名,军检当日需保持空腹,军检现场不得携带手机。

  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到解放军第五医院(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93号)参加军检面试。

  军队院校军检面试时间:6月30日至7月2日。固原市和中卫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30日,石嘴山市和吴忠市辖区考生定于7月1日,银川市辖区考生定于7月2日,考生须于军检当日早上8:00前到达军检地点,每日11:00之后将不再组织报名。7月3日组织复检。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提前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下载或在辖区派出所领取政审表格,做出政审鉴定,携带政审结论合格、盖有公章的政审表、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张同底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宁夏2017年报考普通高校志愿表一》(考生自行打印)并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参加面试,面试现场不得携带手机。

  填报公安院校(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或专业志愿的考生到宁夏警察训练总队(原宁夏警察学校,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与文昌北街交叉口向西600米、北方民族大学北围墙北侧)参加面试。

  公安院校本科面试时间:6月30日至7月1日。固原市和中卫市、吴忠市辖区考生定于6月30日,石嘴山市和银川市辖区考生定于7月1日,考生须于面试当日早上8:00前到达面试地点,每日11:00之后将不再组织面试。

  公安院校专科面试时间:8月6日。

  四、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通知有关考生按时参加军检面试,并将此通知速转至各市、县(区)公安局。各市、县(区)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做好考生的政审工作。

  五、为确保军检公安面试工作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社会声誉,欢迎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宁夏军区政治部纪检处电话:0951-2981362;

  武警宁夏总队纪检处电话:0951-4923114转纪检处;

  自治区公安厅纪检委电话:0951-6136053;

  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电话:0951-555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