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出炉

2017-11-18

  12月1日至5日开始报名残疾考生可申请提供考试“合理便利”

  11月17日,宁夏教育厅公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2018年高考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取先申请考生号后在网上填报方式。即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根据办法,户口和学籍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考生才能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

  即: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考生及其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6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就读,且按规定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过出省就读注册手续;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学校完成规定的学制;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组织人事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2年,经评估确认,近2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或近2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考生至少应届高三学年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一年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三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考生父亲或者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3年,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或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考生至少在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并修满二年高中学业,具有宁夏普通高中学籍,且学籍注册须在高二学年10月30日前完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注册手续。

  以上截止日期均按2017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

  此外,2018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宁夏高中学校修满3年规定的年限教育,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普通高等学校、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2018年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第三批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办法还要求,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往届和非本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校组织的集体报名,亦不得为非本校毕业生办理虚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按照相关规定,可在报名时向报名所在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申请结果,于2018年4月30日前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

  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