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审查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宁夏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宁军动〔2018〕10号)安排,8月5日至12日,将集中组织完成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考生可微信关注“宁夏征兵”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
一、审查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规定,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高考志愿后,且其高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方可参加由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招生审查工作。
二、审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政治考核
8月5日至10日,考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电话通知,携带必要材料,参加政治考核。
(二)体格检查
8月6日至10日,考生根据县级兵役机关电话通知,自行前往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面试及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8月9日至12日,体检合格考生根据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电话通知,自行前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参加面试和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由院校、招收部队和兵役机关人员组成,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评审。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主要用于考察个人的基本能力和人格特点,判断是否适应部队的训练、工作和生活。
三、廉洁征兵纪律要求
招生审查期间,除考生食宿费及交通费需自理外,其他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广大考生及家长要严格遵守廉洁征兵纪律,相互监督,对征兵工作人员违反廉洁征兵纪律的行为,及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2981507。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程参谋,电话298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