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动〔2018〕12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定向培养士官招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定向培养士官465人。在我区招生的高校11所,包括:武昌职业学院10人、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30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人、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人、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30人、西安航空学院10人、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30人、延安职业技术学院30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90人、宁夏职业技术学院120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75人。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共培养定向士官160人,其中陕西20人、甘肃20人、宁夏120人。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共培养定向士官100人,其中陕西10人、甘肃15人、宁夏75人。
三、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8月1日至8月4日,考生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在提前专科志愿栏中填报招收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报考指南》发布招生信息;自治区征兵办印制定向培养士官宣传海报,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发至招收高校和辖区普通高中进行张贴宣传;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县级征兵办公室积极配合招生考试机构,利用填报志愿前学生返校时机深入高中学校宣传;各级招考办和高中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考生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8月4日前,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次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并及时将考生名单(包括所在市、县、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家庭住址、户口所在地、联系方式等)提供自治区征兵办公室。8月5日起,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考生领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并组织政治考核,8月6日至10日,按照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的顺序,各地考生分批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集中参加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安排以自治区征兵办通知为准。8月10日12时前,由市征兵办将考生政治考核名册及《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自治区征兵办公室。
(三)面试和心理检测。8月9日至12日,各县级征兵办公室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通知体检合格考生按时到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参加面试和心理检测,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到县级征兵办领取或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并按要求填写。面试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组织,设4组,每组3人以上,人员组成以招收部队和院校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见附件2)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心理检测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8月15日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抄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四)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在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按照招生计划数120%比例顺序志愿投档,招收高校按计划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生源数量仍然不足时,可调整到上线考生数量充足的省份录取。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9月底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培养对象。
(六)其它事宜。经费保障,体格检查和面试经费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按标准统一保障,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由考生自理。职责区分,自治区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格检查和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传达有关信息;市县两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将有关信息告知考生并通报同级招考办;市县招考办通过考试网发布相关信息;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设置面试和心理检测场地。有关要求,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2张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空腹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自行往返。面试、常规项目体检结果现场告知,化验类项目需复查的另行电话通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及时将录取结果在网站公布。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教学指导机构会同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设置,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跟踪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试行对培养对象按照士兵预备役人员进行编组管理。
(二)淘汰。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会同高校组织体格复检和政治复查,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处予以处理。
(三)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五、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前2.5学年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六、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办理。
七、有关要求
依托地方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定向联合培养士官,其核心目的就是为了向部队精准高效输送身体好、学历高、素质强、能胜任的专业技术士官骨干,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因此,定向培养士官教育管理工作必须瞄准部队建设需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培养方案、工作机制、方法步骤,扎实抓好教育管理落实,确保士官培养达到预期目标,确保定向培养任务高标准完成。一要严格审查把好入口关。兵役机关、招生部门牵头总结招生审查有益经验,科学修订完善招生审查方案,严密组织招生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同时,定向新生入校后,还要继续关注思想和身体变化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精神类疾病、隐性疾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能治疗的要及时治疗,不能治疗、确实不符合征集条件的要及时予以淘汰。二要强化培养把好教学关。部队训练指导机构要根据实际,统一编印下发军政基础教材,统一规范签约高校课程设置、培训方式等内容,通过驻点办公、网上交流、现场互动等形式,跟进加强教学指导,深度参与教学过程,及时把部队需求嵌人教学培养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抓好教学管理、课程设计、军政教育、体能技能训练等工作,促进教学与使用实现有序对接,防止脱实向虚,尽量减少“回炉再造”的无效作为。原则上每学期开学、放假前部队训练指导机构都应到院校就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日常管理给予指导,确保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符合部队发展实际。三要强化管理把好转换关。定向士官生是特殊的学员,管理要采取不同于普通学生的方式,应重点突出兵味,引导学生逐步实现角色转换。定向培养士官最后半年将在部队完成,这个过程是士官生实现学生向合格军人转变的重要阶段,培养院校和定向补入单位要提前筹划安排好实习相关事宜,按照新兵标准规范训练,强化管理,搞好教育,确保实现角色顺利转换。
附件:
[1]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doc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