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夏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的通知
现将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第一批次:应用型本科专业,总分由“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组成
土木建筑类:484分;
财经商贸类:财务管理426分,工商管理307分;
教育类:小学教育420分,学前教育416分;
文化艺术类:425分;
生物与化工类:381分;
交通运输类:402分;
装备制造类:437分;
电子信息类:444分;
体育类:404分。
参加应用型本科专业报名的资格线上考生方可填报第一批次试点专业志愿。
二、第二批次:有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专科)专业,总分由“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组成
医药卫生类:310分;
公安与司法类:318分;
土木建筑类:91分;
水利类:144分;
财经商贸类:235分;
教育类:263分;
物流类:323分;
农林牧渔类:215分;
轻纺食品类:275分;
文化艺术类:69分;
生物与化工类:92分;
能源动力与材料类:209分;
旅游类:232分;
交通运输类:376分;
装备制造类:336分;
电子信息类:387分;
体育类:164分;
葡萄与葡萄酒类:212分。
参加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资格线上考生方可填报第二批次试点专业志愿。
三、第三批次,总分由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分组成
第三批次无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专业:40分。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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