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

2021-06-27

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2021〕373号),结合实际,现就做好自治区定向培养士官招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13所地方高校2021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417人(含女士官3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有关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计划类别”标注为“直招士官生”。

三、招生程序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宁夏教育考试院通过《报考指南》发布招生信息,7月2日至3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各级兵役机关、招考办和高中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考生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工商职业技术 学院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

(二)招生审查。7月4日前,宁夏教育考试院在专科提前批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男生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女生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10倍确定审查对象,并及时将考生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毕业院校、家庭住址、户籍地、报名院校及专业、联系方式等)提供自治区征兵办公室。7月5日起,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考生名单分拨至各市、县级征兵办公室,由各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考生领取《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见附件2)、《宁夏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公告》(见附件3),考生按计划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招收面试,各级兵役机关按计划组织招生审查。7月30日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抄送宁夏教育考试院,并在其官网公示5天。

(三)录取。8月5日至6日,宁夏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在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招收高校按计划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8月10日前,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9月底前,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四)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规定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择优确定培养对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入伍实习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高校应当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教学指导机构会同高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设置,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部队教学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跟踪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

(二)淘汰。定向培养对象入学1个月内,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指导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处予以处理。

(三)毕业。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五、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前2.5学年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六、任命和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授予军衔,首次授予军衔的时间、等级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七、有关要求

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是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培养补充高素质士官人才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军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明确的标准条件、招生计划和程序办法组织实施,细化职责分工,搞好协同配合,确保高标准完成招收培养任务。教育部门要利用高考填报志愿有利时机,加大招收政策规定宣传,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兵役机关要会同招收部队和培养高校,把好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招收面试等质量关口;培养高校要围绕部队战斗力建设对士官人才的需求,加大教学资源开发力度,持续优化专业课程设置,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岗率。对随意降低标准条件、直接插手录取过程的部队和兵役机关,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执行招生计划不严格、培养质量不合格的院校,将视情压减翌年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者取消培养资格。

附件:

  1.宁夏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表 点击查看

2.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点击查看

3.宁夏2021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公告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