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通告
目前,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投档后,由于个别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须进行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地方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符合《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普通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考生报考条件的通知》(宁招委〔2016〕19号)中的我区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规定,且已经审核具有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无效。
二、征集志愿填报条件
凡符合上述生源范围规定要求,今年高考成绩达到理科345分(包括政策加分)且目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录取过程中自愿放弃录取结果的考生不得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时间、途径及方法
本次征集志愿填报的时间为:7月29日19:30时起至7月30日10:00时止。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或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s://baoming.nxjyks.cn),点击“考生登录”“普通高考”链接进入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逾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没有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报,责任自负。
四、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参加本次征集志愿的理科院校1个,缺额计划3个(具体缺额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缺额等详见附件)。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有关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五、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六、注意事项
(一)在填报征集志愿时,应按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核准拟填报院校、专业代号及名称。
(二)要认真阅读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避自身未达到有身高、体重、视力、单科成绩等限制要求的专业。
(三)填报志愿后,可重新登陆,查看确认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信息,并保存成功。同时严格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严防志愿填报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篡改。
(四)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次征集志愿、第二批本科院校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同时进行,投档顺序为: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地方专项。
附件:2021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地方专项缺额计划院校、专业及名额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