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考试院:高考作弊情节严重停考1至3年

2013-06-06 来源:高考网

  高考大幕即将拉开。6月4日,宁夏教育考试院发出《致全区2013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公开信》,提醒即将迈入考场的考生们必须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不要把手机手表等带入考场

  考生入场只准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2B铅笔、0.5毫米黑色中性签字笔或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统一配备了时钟,考生不能携带手表等个人计时工具入场。

  宁夏考试院提醒,考生入场前必须接受金属探测设备检测,希望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入场检查前妥善处置通讯工具、金属类物品,尽量不要穿带有金属饰品的衣服,以免影响入场时间。

  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考场

  按照规定,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外语科目为14:45分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准考证号、姓名,并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填涂答题纸,答题时选择题答案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答案使用0.5毫米黑色中性笔或碳素笔书写,且须在每道题限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做选考题时,考生从给出的选考题中任选一题,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把所选对应题目的标号涂黑。

  作弊情节严重停考1至3年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如果置考纪于不顾,不仅难以得逞,还将付出沉重代价。

  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1至3年暂停参加普通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