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高考照顾政策瘦身 多项目降低分值或取消加分
高考临近,今年开始执行的高考加分政策备受关注。和以往相比,今年的照顾政策项目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上。此外,加分项目中奥赛获全国奖项加分分值仍为10分,没有变化。加分以外的其他优先录取政策不变。
取消五项加分
今年,除应享受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外,我区拟享受高考政策照顾的考生有52人,如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这些考生可增加10分~20分,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治区优秀学生3人
全国奥赛获奖学生21人
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奖学生1人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5人烈士子女6人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7人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1人
表现突出的军人子女8人
2013年,我区共有590名高考考生申请享受加分政策,其中包括:
自治区级三好学生232人
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干部107人
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116人
自治区级体优生46人
以上称号获得者,以及教师子女共五类,今年均不在照顾之列。
降低两项分值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加分分值由20分调整为10分。
限制四项加分
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和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以及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上述县(区)的部分乡镇和原陶乐县(以下简称“山区”)户籍和高中学籍的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只能在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可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3年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照顾的,如山区回族考生在报考全国普通高校时,享受照顾政策的最高分值为30分,其他考生享受照顾政策的最高分值为20分,而2014年只能在报考区内普通高校,向该志愿院校投档时,才能取得相应分值作为投档附加分。
增加一项加分
针对自治区“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子女考生,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宁夏育才中学、银川一中民族班、吴忠中学民族班的山区户籍考生,可参照山区考生照顾政策规定执行。
以上加分政策,只有在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有效证件审核通过后才能取得投档附加分,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两项(含)以上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顾分值最高的一项予以照顾加分,不能累计加分。
10类加10分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自治区级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称号者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自治区级(含)以上表彰者
■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微博)电脑制作一、二等奖获得者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者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前6名
■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
■除回族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3类加20分
■回族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烈士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