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已确定
依据教育部分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经与各有关高校核对,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分录取科类、录取批次和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已确定。
1、部分招生类型的重要提示
●军事、公安等院校招生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方可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汉族之外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报考民族班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录取批次安排在本科二批B,不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资格的考生不得报考。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我区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国家确定的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旗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旗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我区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牧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旗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实施区域为《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内教办字〔2015〕29号)所确定的80个旗县。
全区具有农村牧区户籍或户籍地在农村牧区的考生均可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2018年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牧区考生,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符合我区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牧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含3年)户籍。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合格生源见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其中,在我区编制了分省计划且录取标准为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高校专项计划已在本科提前A批公布。
●艺术类招生计划分为两类:招生院校或招生专业后未列计划数的,表示面向全国招生,不分省的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后列有计划数的,是下达到我区的计划。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请注意招生高校对专业课成绩相关要求,如“使用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或“使用××联考成绩”,以免误报。
●考生填报要求外语口试的专业,必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英语或俄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报考。
2、关于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招生高校的意见公布,实际收费最终按相关部门批复执行。有的高校未公布收费标准,一是收费标准待定,二是免收学费,具体情况考生须向高校咨询。
3、关于民办院校、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以及民办的高职(专科)学校校名后标注“民办”,只是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不代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态度和立场。
4、其他
●招生计划未尽事宜,如录取规则、体检要求、大类招生所含专业、专业培养模式和专业方向等,请考生查阅高校招生章程或向高校咨询,以高校对外公布的相关内容为准。
●招生计划如有变更,将及时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请注意查询。凡是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变更消息,均视为已告知考生。
●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等渠道及时公布相应批次招生计划,确保不会耽误考生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