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4-08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21年6月18日举行。网上报名和考籍补注册工作统一安排在2021年4月23日-30日(每天7:00-22:00)进行,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6月18日上午8:00-9:30物理,10:30-12:00思想政治;下午3:00-4:30化学。

  二、考试对象

  本次考试报考对象为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在校生及以上科目成绩不合格需要重考的高三年级在校生。

  三、考籍补注册及要求

  具有自治区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但未注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且高中毕业当年符合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条件的高二年级在校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籍补注册,完成考籍补注册方可报考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凡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籍补注册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如果本人是从区外高中转入的,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户口所在盟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同一盟市。

  (二)高一入学以来本人必须在就读学校连续实际就读。

  具体审查办法及要求:

  1.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先从网上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由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学籍、户籍和连续实际就读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其进行考籍补注册和报名;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籍补注册。

  2.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起进行。对不符合考籍补注册条件而完成考籍补注册手续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籍和报名、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对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因资格审查不严或故意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通过旗县区平台照拍上传。

  四、考生选课缴费和考籍补注册注意事项

  1.已取得考籍并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进行选课、缴费,完成报名工作。

  2.未注册过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高二年级在校生,须先在网上进行考籍补注册。考籍补注册时,对中考时参加过我区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的学生,不需要重新注册和现场照相,仅需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时自己设置的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补充后的信息由其就读高中的班主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考籍补注册。对初中升学考试报名时未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学生,需要重新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对未参加过我区中考报名的学生,在由当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照相并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后,即完成考籍补注册。完成考籍补注册的高二年级考生,可再次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学业水平考试频道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选填报考科目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考手续。

  3.网上缴费支持使用开通了网上银行功能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各种具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请考生提前办理并足额存入报考费用(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25元)。为了便于考生本人准确核实选课和缴费情况,防止漏选报考科目或选报科目未缴费,也便于核实多缴资金是否及时退返原支出资金账户,建议考生使用自己的资金账户缴费,尽可能不要让别人代缴费或使用别人的资金账户缴费,也不要由班级统一缴费。

  4.所有考生在登录考籍管理系统前必须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及《考生考试规则》等内容并点击确认。

  5.请考生和家长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zskszwx”),以便及时获得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官方发布的相关考试讯息。

  五、考籍及信息变更相关事宜

  考生考籍有需变更的,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执行;考籍信息有需变更的,按照《关于调整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信息变更权限的通知》(内教招考学〔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切实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报名期间,各地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防疫措施,搞好宣传服务,大力发挥网上远程办公的优势,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坚决做好报名过程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尽可能减少考生聚集。报名应由考生及家长在电脑或手机上操作完成。对考生及家长报名确有困难的,考生所在学校应安排专人协助完成。

  2.办理现场照相等工作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人员相对集中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互相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3.为降低因现场接触造成感染风险,有的需要现场办理的事项,如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其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的签字、盖章事项,应由学校安排专人统一汇总办理,也可协调当地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校集中办理。

  4.各地要切实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好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

  七、其它

  1.鉴于我区冬季天气寒冷、昼短夜长、考试组织不便等因素,经研究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拟将全区学业水平考试冬季学期考试时间提前到12月;从2022年起,夏季学期考试时间提前到5月。具体考试时间届时另行通知。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普通高中学校要提前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安排,科学调整好相关科目的教学计划及进度。

  2.报名工作由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实施,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所属各旗县(市、区)按期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期间,各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督促各普通高中学校认真核实本校学生报名、选课、缴费情况,避免学生因漏报、漏缴费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附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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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附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