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 (第11号)本科一批第一次
现将本科一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一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本科一批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 获得相应招生院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以下统一简称为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对应的特殊类型招生志愿。
三、网报志愿时间
1. 7月15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 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 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1:00 67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2:00 640分-66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3:00 610分-63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4:00 580分-60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5:00 550分-57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6:00 520分-5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7:00 490分-51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8:00 460分-48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9:00 430分-45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20:00 429分及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 考生提前阅读《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2. 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的地址登录填报志愿平台,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3. 考生在网上首次填加志愿后,除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外,都可以不断实时查看到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排名以及在所报第一专业按投档分和实考分的排名。第一专业排名只为其投档分在当前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若出现平行分,填报系统还同时显示相应名次含本人在内的平行分人数。
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选择对应的招生类型进行填报,不参与一般统考生的排名统计;仅可实时查看到所报院校当前的投档线。
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提前准备拟报考院校名单或“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 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 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2.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类似表述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录取规则”部分的“考生择优录取规则”执行。
4. 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六、注意事项
1. 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申请退档。
2.获得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考生,仅能填报“本科一批特殊类型招生计划一览表”所列院校和专业;否则,造成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若考生选择“一般统考生”招生类型填报志愿,则视为放弃当前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
3.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按实考分安排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投档分在上一结束分数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填报考此种情况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参考实考分实时排名。考生须慎重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避免因实考分低导致不被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或者无法填报,由此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4.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专业排名与院校的录取顺序基本吻合;填报使用“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或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仅供参考。
5.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考试中心将及时通过“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6. 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考虑其分数外还可能有其它录取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报考有特定生源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未对生源条件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7. 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为了反映投档线上优先录取考生的情况,填报志愿系统将在排名信息中显示当前投档线上具有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人数,并在阶段性填报情况统计的考生个人信息中注明“投档线上优先录取”字样。
8.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9. 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填报本次志愿。
10.未尽事宜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