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补录工作政策出台

2008-09-09 来源:招考无忧
  近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出了《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补录新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蒙教招考普发[2008]16号),对我区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补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鉴于高职(专科)学历层次部分被录取新生未按时报到,造成部分高校高职(专科)层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2008年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为使这部分高校能够足额完成招生计划,避免教育资源浪费,同时满足未被录取考生升学愿望,我区定于9月25日至28日进行专科补录工作。

  通知要求,参加专科补录的区外院校务于9月21日前以文件形式提交补录申请,并提前作好退档、修改并确认补录计划等工作。今年,凡按规定程序已退档考生一律不再恢复录取资格。

  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以上的未被录取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具有补录资格。已录取的考生无论高校是否按规定程序退档均不具备补录资格。

  网报补录专科志愿的分数线为:普通文科230分(含)以上,普通理科220分(含)以上,其他科类在高职高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含)以上,其中汉授艺术、蒙授艺术要求专业课成绩合格,汉授体育、蒙授体育要求专业课成绩在50分(含)以上。

  通知进一步要求,专科补录工作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正常录取时的规则。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受理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生源,院校自行组织的“先上车,后买票”生源由招生院校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