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三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7号)
现将本科三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总分(含照顾分)在本科三批普通文科、普通理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报志愿。
本人申请放弃填报志愿的,或在重新审核考生身份过程中确定为“高考移民”及未提交有效证件的考生,均不能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25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实行全程“实时在线网报志愿”,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本人所属分数段结束前,都可以查看自己的动态排名,以及和自己分数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
3、7月25日8: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后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发布一次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当前已报考人数、按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预计出档最低分和1:1预计出档最低分;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各专业的计划数、预计投档线上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及预计1:1录取最低分;点击报考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校考生情况。
4、7月25日14:0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能在网上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不得删除志愿。
5、分四段结束网报志愿:
7月25日15:00时:500分以上(含500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5日16:30时:470分-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5日18:00时:450分-46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5日19:30时: 本科在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至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
愿。本科三批第一次网报志愿全部结束。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本科三批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8年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校招生频道—公告栏《2008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变更公告》http://www.nm.zsks.cn/ptgxzs/ptgxzsggl/t20080624_2170.htm),学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8年招生章程》。
2、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中的动态排名。
3、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上填报志愿专栏”网址,查看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根据本人情况及院校专业要求、录取规则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从网报志愿开始到本分数段结束前,考生要经常查询统计信息,并可以不断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后,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志愿确认表》,截止时间7月25日19:30时。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统计数据,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并立即投档。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2、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提倡所有在校生在学校填报志愿,社会考生在旗县区招生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
4、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招办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申请,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5、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招生办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7月25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
7、未尽事宜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总分(含照顾分)在本科三批普通文科、普通理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报志愿。
本人申请放弃填报志愿的,或在重新审核考生身份过程中确定为“高考移民”及未提交有效证件的考生,均不能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25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实行全程“实时在线网报志愿”,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本人所属分数段结束前,都可以查看自己的动态排名,以及和自己分数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
3、7月25日8: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以后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发布一次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当前已报考人数、按院校确定的投档比例预计出档最低分和1:1预计出档最低分;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各专业的计划数、预计投档线上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及预计1:1录取最低分;点击报考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校考生情况。
4、7月25日14:0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不能在网上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不得删除志愿。
5、分四段结束网报志愿:
7月25日15:00时:500分以上(含500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5日16:30时:470分-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5日18:00时:450分-46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25日19:30时: 本科在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至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
愿。本科三批第一次网报志愿全部结束。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本科三批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8年招生计划》和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校招生频道—公告栏《2008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变更公告》http://www.nm.zsks.cn/ptgxzs/ptgxzsggl/t20080624_2170.htm),学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08年招生章程》。
2、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中的动态排名。
3、按准考证上打印的“网上填报志愿专栏”网址,查看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根据本人情况及院校专业要求、录取规则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从网报志愿开始到本分数段结束前,考生要经常查询统计信息,并可以不断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后,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志愿确认表》,截止时间7月25日19:30时。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统计数据,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并立即投档。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2、网上填报志愿期间,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3、提倡所有在校生在学校填报志愿,社会考生在旗县区招生办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
4、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招办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申请,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5、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招生办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7月25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
7、未尽事宜按《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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