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3日公布高考成绩 为考生提供最多40所可报院校

2013-06-23 来源:高考网

  一、23日四种方式公布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今天凌晨已公布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考生按《准考证》上公布的四种方式查询:一是通过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二是通过160人工语音信息台查询;三是手机短信点播查分;四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免费查询。

  二、首次提供最多40所院校供考生借鉴

  为强化服务,方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推出新举措,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分时,即可显示其在相应科类的全区排名情况,点击“查询推荐院校”即显示为该考生提供的可供参考填报的院校。这些学校是考生在全区总排名位次和2012年一志愿录取最低分位次相比较而得出。如该生今年在全区普通文科排名100名,参照去年普通文科100名左右考生按最低分录取的学校即是该生今年可供填报的学校。提醒考生,这些院校仅供参考,考生应依据网上填报志愿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该项举措通过数据整合、挖掘,做到“一诊一治”,为“动态排名、精确定位”的网报志愿方式再添亮点,更增羽翼。使考生明明白白上大学,轻轻松松报志愿。

  三、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查卷面

  考生若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6月23日至6月26日申请复查高考文化课各科卷面分数(但执行评分标准宽严所引起的分数差异,不属于复查范围)。

  复查办法是:考生持《准考证》向旗县(区)招生办提交复查普通高考卷面分数申请。旗县(区)招生办通过“基层招办办公平台”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考生申请。收到申请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以短信的方式向考生预留手机号(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回复“查卷请求提交成功”的信息,并组织专人网上调阅相应科目的答题卡图像,并对主观题和客观题分数逐一进行复查。复查结果通过互联网向考生本人公布,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考生服务频道(http://www1.nm.zsks.cn/kscx/)输入考生号、密码可以查询本人提交的查卷申请的状态及查卷结果。复查结果出来后也将用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上网查询。

  复查时若发现错误,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专人修改,并通知考生最终结果。由于成绩错误影响考生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允许考生在6月28日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考生答卷复查后不论分数增加或减少,一律以复查后的分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