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本科二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4号)
现将本科二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文化课总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18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还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投档分和实考分(即文化课总分,不加照顾分)动态排名以及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和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实时查看所报院校当前投档线。
3、7月18日8: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投档比例、预计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当前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性别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4、7月18日12:00以后已填报志愿考生不允许删除志愿;12:30以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5、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7月18日13:00时 541分(投档分,下同)以上(含541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8日14:00时 481分-5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8日15:00时 461分-48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8日16:00时 441分-46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8日17:00时 421分-4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8日18:00时 401分-42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18日19:00时 其余考生(即401分以下)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本科二批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13年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13年招生章程》。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填报志愿的考生,若拟填报的专业不在我区所公布的专业范围内则填报“其他专业”,代码为“QT”。招生计划最终数据以网上显示为准。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及最新公布的其他信息。
3、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和分阶段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院校可能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比例,考生必须注意左列菜单下方的最新通知,并经常查看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凡在本栏目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继续网上征集志愿。
2、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在分段截止之前的几秒钟,可能有考生变更志愿而影响排名,或者投档分含照顾分的考生填报使用实考分安排专业的院校可能被下一分数段实考分较高的考生挤掉。院校录取除分数条件外还可能对要录取的考生有其它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其中的录取规则。填报“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专业排名和院校录取规则下的录取结果基本吻合;填报采用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请慎重参考专业动态排名信息。
3、部分院校在安排专业时依据考生实考分或只承认部分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名。分段截止以后,当截止分数以上的考生报满这些院校的某一专业以后,该专业将被锁定,该截止分数以下的考生不可以再填报该专业。
4、一些院校录取时对考生的民族比例或性别有特殊要求,报考这些院校时,请考生参考阶段性统计信息中的考生民族或性别信息。
5、有关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要求、规定等,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7、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8、提倡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非法盈利机构或个人,只要给他们花钱就能保证报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而且保证录取;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公正,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那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之所以说网报志愿多么神秘、复杂都是乘机非法获利。
9、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10、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
11、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7月18日网报志愿之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12、未尽事宜按《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