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内蒙古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1号)
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文化课总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30日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还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按投档分或实考分的动态排名以及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或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的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3、8: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性别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4、10:30时以后已填报志愿考生不允许删除志愿;11:00时以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不得删除志愿。
5、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7月30日12:00时 401分(投档分,下同)及以上(含401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13:00时 360分—40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14:00时 328分—35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15:00时 305分—327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16:00时 284分—304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17:00时 264分—283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18:00时 243分—263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19:00时 216分—242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7月30日20:00时 其余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高职高专招生计划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13年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章程见《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增刊2013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最终数据以网上显示为准。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及最新公布的其他信息。
3、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和分阶段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考生只有在自己所在的分数段截止后查看该分数段截止后公布的网报志愿统计结果,才可以确定自己最终的按投档分排名的结果。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院校可能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院校招生计划,考生必须注意左列菜单下方的最新通知,并经常查看2013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如遇填报志愿系统故障需延时等特殊情况,相关处理办法也会在专栏首页通知,考生应密切注意并经常刷新,一般浏览器按F5键即可刷新)。凡在本栏目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继续网上征集志愿。
3、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所填报的志愿;对已投档的考生,院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征询考生是否愿意被录取,院校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已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4、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本科二批C除外)在我区有招生计划的区外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其他院校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如院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与我区招生政策不符,按我区规定执行。院校录取除分数条件外,还可能有其它要求,如单科成绩等限制,具体要求详见院校招生章程及阶段性统计信息招生计划专业备注。
5、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6、提倡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非法盈利机构或个人,只要给他们花钱就能保证报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而且保证录取;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公正,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那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之所以说网报志愿多么神秘、复杂都是乘机非法获利。
7、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以防止由于密码泄漏等原因让他人非法填报志愿录取。
8、网上填报志愿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联系。
9、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网报志愿之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发现报考志愿等个人信息被篡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10、未尽事宜按《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