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16号)
现将本科一批B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投档分(即文化课实考总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在所报招生院校相应科类投档线下80分以上,且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可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可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投档分须到达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80分以上;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民族班志愿,投档分须到达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40分以上;填报定向招生志愿考生无民族限制,投档分须到达报考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线下20分以上;本科一批相应科类无招生计划的,其本科一批投档线是本科一批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16日上午开始网上填报志愿。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还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投档分和实考分动态排名以及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和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3、7月16日9:00时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性别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4、7月16日9:30时后已经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删除志愿;10:00时后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
5、网报志愿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6日10:00 541分(投档分,下同)以上(含541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6日11:00 501-5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6日12:00 其余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本科一批B招生计划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校招生章程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本科一批B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招生院校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投档分最低分见本栏目的《2014年本科一批院校各科类投档最低分》。招生计划最终数据以网上显示为准。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填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分时公布的网报志愿统计信息,并随时查看其他最新信息。
3、考生须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和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考生填报志愿所在分数段截止时间后,查看该分数段截止后公布的网报志愿统计结果。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去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网上填报志愿注意事项
1、近来非法盈利中介机构和个人活动猖獗,大肆敛财。要求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自治区电力部门通信等部门给予保障。本科一批第一次网报志愿时,乌兰察布市四名考生因为通过中介填报志愿,导致所报志愿无效,使考生丧失了一次宝贵的录取机会。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非法盈利中介机构或个人,只要给他们花钱就能保证报上好学校、好专业,而且保证录取;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公正,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那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之所以说网报志愿多么神秘、复杂都是乘机非法获利。
2、填报志愿期间,院校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相关专业说明将在“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和“2014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显示或发布相关信息。凡在“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和“2014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显示和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3、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顺延投档。
4、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取决考生的分数外还可能对要录取的考生有其它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其中的录取规则。填报“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专业排名和院校录取规则下的录取结果基本吻合;填报“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处于1:1以外的考生,以及填报采用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请慎重参考专业动态排名信息。一些院校录取时对考生的民族比例或性别有特殊要求,报考这些院校时,请考生参考阶段性统计信息中的考生民族或性别信息。
5、部分院校在安排专业时依据考生实考分或只承认部分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名。分段截止以后,当截止分数以上的考生报满这些院校的某一专业以后,该专业将被锁定,该截止分数以下的考生不可以再填报该专业。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被盗取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这样别人即使有了密码也无法非法填报志愿。
7、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8、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9、高考报名时区外务工人员子女信息项选填了“是”的,且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参加高考报考高职(高专)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符合参加本次填报志愿要求。
10、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通过RTX联系。
11、本公告要求若与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