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28号)
现将高职高专批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投档分(即总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达到高职高专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网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30日上午开始填报志愿。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还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投档分和实考分动态排名以及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和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
3、8:00时,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当前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4、11:30时,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1:40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
5、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
网报志愿分数段 |
12:00时 |
401 分(投档分,下同)以上(含401分)的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3:00时 |
361分-40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4:00时 |
321分-36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5:00时 |
281分-32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6:00时 |
241分-28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7:00时 |
201分-240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18:00时 |
其余考生(即201分以下)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
三、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考生应阅读《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及《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相关内容,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选择所报院校及专业,并记录好院校代号及专业代号,计划数以网报专栏最新阶段统计信息为准。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填报志愿。登录《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按要求进行网报志愿,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以及最新公布的其他信息。
3、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和分阶段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本分数段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院校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招生计划或相关专业说明等将在“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和“2014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显示或发布相关信息。凡在“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和“2014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显示和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网报志愿结束后按1:1进行投档。若院校有退档不顺延投档,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继续网上征集志愿.
3、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取决考生的分数外还可能对要录取的考生有其它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其中的录取规则。高职高专批所有招生院校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如院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与我区招生政策不符,按我区规定执行。
4、当录取专业时遇到平行分考生,区外院校章程中有相关择优录取办法的,按照院校章程执行,如区外院校章程中无此项内容,文科按语文、文综顺序择优录取,理科按数学、理综顺序择优录取;区内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的“改革试点招生计划”(即高职高专批改革试点院校招生计划)录取专业时遇到平行分考生,文科按语文、文综顺序择优录取,理科按数学、理综顺序择优录取,区内院校其他计划录取专业时遇到平行分考生全部录取。
5、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被盗取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这样别人即使有了密码也无法非法填报志愿。
6、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7、近来非法盈利中介机构和个人活动猖獗,大肆敛财。要求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自治区电力部门通信等部门给予保障。本科一批第一次网报志愿时,有四名600分左右的考生在乌兰察布市通过中介机构填报志愿,因填报失误而被未能投档,失去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录取的机会。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非法盈利中介机构或个人,只要给他们花钱就能保证报上好学校、好专业,而且保证录取;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公正,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那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之所以说网报志愿多么神秘、复杂都是乘机非法获利。
8、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9、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通过RTX联系。
10、本公告要求若与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