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内蒙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4月21日启动

2016-04-22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于4月21日-30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报名工作,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下发通知,对网上报名和考籍补注册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本次考试共开考3门课程,考试定于2016年6月22日举行,考试时间为一天。 6月22日上午8:00—9:30 物理,10:30—12:00思想政治,下午3:00—4:30化学。

  已注册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高二年级及以上相关科目不合格需要重新报考的高三年级学生均可报考。未注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先进行考籍补注册。完成考籍补注册后可报考本次学业水平考试。考籍补注册时,凡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如果本人是从区外高中转入的,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户口所在盟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就读学校、学籍学校必须在同一盟市。

  2.高一入学以来本人必须在就读学校连续实际就读。

  审查办法及要求:

  1.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先从网上打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户口从区外迁入我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学籍、户籍及实际就读情况审查表》,由就读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其学籍、户籍和连续实际就读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其进行考籍补注册和报名;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籍补注册。

  2.资格审查随同报名过程一并进行。对不符合考籍补注册条件而完成考籍补注册手续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籍和报名、考试资格。考试后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同时,对基层招生考试机构或普通高中学校因资格审查不严或故意为不符合条件考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已取得考籍并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进行选填报考科目、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工作;已取得考籍但未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须在当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使用统一前景及背景照相(前景样式为“20161学考”、背景为“旗县区名称”),并读取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静脉信息。完成以上程序方可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管理系统(学生登录)”,进行选填报考科目和网上缴费,办理完成报考手续。

  全部报名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将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所有考生的报考信息,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举报。

  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考生及家长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mgzskszwx”),及时获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