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8号)本科提前B文理第二次
现将考生第二次网上填报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总分加照顾分)须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意,部分院校只录取本科一批线上的考生,详情关注剩余计划的备注。
考生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地旗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就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地区的考生,其户籍地在农村),均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二、网报志愿时间
7月12日10:30时开始填报志愿;11:00时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此时提供第一次阶段性统计信息;11:30时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再允许填报志愿,已填报志愿的考生只允许修改志愿;12:00结束本次填报志愿,并公布本次填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目前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一志愿尚未录取完毕,本次网报志愿时间如有推迟,将在本栏目随时公告。本次填报志愿所用计划见“2016高考填报志愿专栏”发布的“本科提前B批文理第二次网报计划统计(网上填报志愿专用)”
三、投档与录取
按1:1比例投档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顺延投档。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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